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热点] 时间:2025-10-13 15:37:25 来源:有进无退网 作者:娱乐 点击:106次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1 14:07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 天下國際週報:數位時代的「下流階級」——電商熱潮背後的殘酷真相|天下雜誌
- 茶颜悦色试水北美电商零售,产品却无茶叶
- “飞地经济”激活发展动能 积玉口镇项目加速推进
- 日本运动品牌 ASICS 公布了 2025 年一季度财报
- 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季度线上销量销额双第一 领先华为苹果
- 绿军铁卫竖中指被罚2.5万 主帅:不能接受的行为
- 中新网评:让每一次敲击键盘,都传递出善意
- 5米宽客厅装修效果图
- 京味佳槟碳酸饮料,您的旺季铺货新方向!
- 幸福馨居社区:学生暑假活动丰富多彩
- 天下財經週報:核三完全除役後,電到底夠不夠?|天下雜誌
- 飘窗用瓷砖装修效果图
- 江西南昌再通报“李某雪事件”情况
- 財經一週:台灣又登上經濟學人、中國喊「不跪不退」、美國首季GDP萎縮0.3%|天下雜誌